我是作文600字篇1
在广袤无垠的大草原上,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嘶鸣一声,飞驰在草原上。它,性情刚烈。
我浪迹天涯海角,却没有找到一个知音。我不想只是两人平分成果之后,各奔东西。我要的是终身相伴,愿意用生命去守护这份友情,并无一丝怨言的'知音。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有一个能做到。或许,是我太孤傲了吧。
但,事情发生了转机。那人,出现在我眼前,使得我空洞无物的眼睛里顿时有了一丝光亮。那光,照亮了我的胸膛,使得我与他的心越来越有默契,越来越信任对方。
但不久,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目光不再平和,变得暴躁,还顶撞我。我警告他、撞他、劝他,但他仍无动于衷。我特立独行的性格使我一次又一次的驱赶它。慢慢地,我疏远了他。我又独来独往了。
我渴望自由,渴望走出这个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我向往自由,那远处的成功正在向我招手。
但就这样走下去也是不行的,必须有高超的掠食技术,我潜心学习捕食技艺,试图在终点也有一个立足之地。
但想在短时间内成功是不可能的。我曾目睹几匹比我经验老道的野马在探求成功的道路上有去无回。虽然我暂时无法自由,但我从来未曾放弃。我知道,一旦踏上这条路,将会有很多的困难等待着我。我必须沉着应对,才能化解一次次的危机。
我向成功迈出了第一步,还有很多困难等待着我,我得一步一个脚印,走踏实了,才有能力面对接下来的挑战。
我是一匹马,一匹从骨子里散发着野性的桀骜不驯的马。我昂着头迈出步子走向我的明天。虽然不知道明天是怎样的,但是,我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我会坚定的走下去。
我是作文600字篇2
世界很大,人很多,而我却是举世无双的;在这个世界上,你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我了,因为我就是我,没有任何人可以代替的。
我,天生就像男孩子般好动,妈妈经常说:“你这孩子是投错了胎吧!怎么像一个假小子?”我却想:这有什么?我不是挺好的吗?也许是属马的缘故吧,就连老师也说我是一匹脱了缰绳的野马一样。
当然,我的毛病也不少,别看我那么好动,就以为我的胆子很大。其实,我的胆子很小,我怕黑,又怕那些蛇虫鼠蚁,一看到它们,我就会毛骨悚然,全身起鸡皮疙瘩呢!
还有我的“光辉事迹”:我还喜欢和男孩子一起捉弄女同胞,记得有一次,我和男同学一起捉了几只小青蛙放进女同学的书包里。结果,把人吓哭了。老师让我罚站了两个小时,还要我抄写学生守则。
写不好作文,也是我的坏毛病之一,“写作文,一写就心烦。”以前,一提起写作文,我就头痛了,这是我的死穴。妈妈买来了一堆写作文的书籍,要我每天抄一篇,还要写一篇日记。为了克服这个坏毛病,我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个名言贴在床头,每天鞭策自己。在妈妈的监督下,我战胜了坏毛病,我的作文水平终于有所提高了!
现在的我可喜欢看书了,因为“书是生活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书,陪我度过了许多个春秋,它和我好像是一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它也像我的良师益友似的教育我。有了书的陪伴,我在成长的路上,再也不孤独了。
这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生活就像一个变幻莫测的万花筒,这是我成长的一部分,它藏着我的喜怒哀乐,洋溢着我的欢声笑语……
我是作文篇3
我是一只跳蚤,我的家在一只宠物狗身上,白天我在它的皮毛上晒晒太阳,晚上则在皮被窝里睡觉,有时在”家“里跑跑步,生活过的优哉游哉。
可这平静的生活却在一天被打破了,那时,闹什么禽畜流感,人类要把狗给杀死埋掉,我可不想殉葬,我迅速逃跑了。
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家“,我无力的走在大街上,突然,我被一阵”香味“勾去了魂,我顺着香味来到一处建筑工地,在这里,我看到一个满头大汗,正在搬建筑材料的高大男人,那股香味就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我二话不说,就跳到他的背上,安了家。、
我整天呆在香气里,好不自在,浑身上下有用不完的劲,正现在“家”里蹦来蹦去,特别是晚上,搞的那人睡不着觉,这样折磨了几天,他就回老家种田了。他回到了老家,我看了看他的家,到处都是“香”味:他家果皮纸屑到处都是,农村人又从不洗澡。他白天出去种田,晚上我就美美的的享受那诱人的香味。
我在他老家,认识了一位国色天香的母跳蚤,我与她生了许多小跳蚤,我们当起了爸爸妈妈,不久又当起了爷爷奶奶,我的子孙遍布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有的在床上,有的在地上,还有的在桌子上。我们爷子孙三代跳蚤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好景不长,那人的妹妹从大城市里探亲回来,她见到家里这个摸样,皱了皱眉头,马上行动了起来:她把床单用热水洗一遍,然后放到太阳出暴晒,然后拿拖把,抹布把房子打扫得一尘不染……
我的子孙死的死,伤的伤,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了,我想跑,但岁月不饶人,跑不动了,只好躺在阳光下,等待死神的到来,就在我还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我想对所有人类说:你们…一定…不要…搞好卫…生啊!
我是作文篇4
我有一个主人,我的主人每天都会用到我,而我就是一只笔。我有着瘦长瘦长的身体,我还是主人的得力小能手。
我刚被主人买回来时,主人都不会怎么用我,直到那一个星期后,每天晚上都不能睡觉。每天主人回来都会向我们抱怨道,他们的新老师非常严厉,会有许多的作业要写。虽然我没有读过书,但我知道老师们这样都是为了主人好。
今天主人好像很高兴,原来主人的老师今天没有作业给主人写。
哎!我今天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可我没有想到的是,主人今天要转笔,主人把每支笔转了之后,把我拿在手上转了转,转的我感觉我的帽子都要掉下来了,每次转完之后,我的脸都雪白雪白的,我过了好一会儿都还没有缓过来,就看到主人一脸伤心的向我们走了过来。
原来主人的老师在手机上给主人布置了作业。
主人在用我写作业的时候,我感觉我身体的力量在慢慢消失,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以后,主人又带回来了一位新的小伙伴,我的伙伴们像已经习惯似的打了个招呼就自干自的了。
就在某一天,我感觉我的身体已经没有力气了,过了一会儿,我才知道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就在那一天,我和我的伙伴们告好了别。
晚上,主人还是像往常一样走过来用,我只写了几个字,发现写不出来,就把我随手的丢在了垃圾桶里,伙伴们用不舍的眼神看着我,我在垃圾桶里慢慢睡了过去……
我是一支笔,一支默默无闻的笔,一支无私奉献的笔。
我是作文600字篇5
我是面值一百元的钞票。
如今的我属于boss公司,这是全世界最著名的公司,总裁是世界最帅的大富豪。目睹公司的生意风生水起,我暗自庆幸自己时来运转,回想起过去真是一言难尽。
伴随着印钞机“刷刷”的声音,我横空出世了。
我茫然的看着这个世界,有些不知所措,我的朋友50元、20元、10元,都以羡慕的眼神看着我,可是我却高兴不起来。我想我要是一元多好啊,至少不会有人为了一元而六亲不认甚至互相残杀。
想的太多了,很快我到了一个穷人家里,他们小心翼翼地把我藏在漆黑一片的粮仓里,我好想看看那无边无际的天空,晒晒那金光耀眼的太阳……直到后来主人生病了,才不得不翻找出我。
我来到了医院,每天都可以看见忙忙碌碌的医生,他们穿梭在各个病房,给病人打针、换药、动手术……我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叫医生“白衣天使”。
再后来我落到了黑老大的手里,他们过着荒唐而野蛮的生活,我厌恶这些人,更痛恨这些人,真的想尽快离开这黑暗的地方……
最终我来到了所有钞票向往的地方,那就是世界最伟大的boss公司。上天下海开跑车坐头等舱,我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最重要的是,我能天天看到那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相貌堂堂而且正义的鲍毅杰。
人们都说幸福是钱买不来的,我只想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boss公司用我开办了工厂,让工人们有了稳定的收入,投资迪士尼乐园,为儿童免费开放,老百姓幸福的生活比蜜甜。
希望人尽其才,好人一生平安。“财”尽其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我作为“钱”的最大心愿。
我是作文600字
随着时代的变化,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变得更好,而我的商店--“懒人店”就是为人类服务的。
小店开在街道口,那里的人流量大,面积只有一百平方米,主要经营智能物品,比如:智能机器人、智能面条机,智能洗碗机……在货架上还放着薯片机、喂饭机,应有尽有。
我的小店,墙是绿色的,上面写满懒人店售卖的物品,天花板上的灯也是智能控制的,可以自动开关,人一走,就关,人一来,就开。
开业的第一天,我的心理忐忑不安,会有客人来吗?正在我想的同时,来了第一位客人,他问:“这是卖什么的?”
“智能物品。”我热情地介绍:“有拖地机,洗碗机……有了它们,完全不必您亲自做家务了。”
“好,给我拿一个拖把机和一个洗碗机吧。”
“给,250元。”
“这么便宜?”他问。
我说:“是的,我们这里卖的东西既便宜,又好用,是专门为懒人发明的。”
“不愧是货真价实啊!”说完,他就走了。
这时,来了一位衣衫褴褛的小朋友,我问他:“小朋友,想要什么吗?”
他害羞地回答:“我爸爸在外地打工,妈妈在家忙里忙外,做清洁做得背都痛了,我想让妈妈轻松一点,所以,我想买一台智能拖把机和家庭机器人。”说完,他拿出了一张皱巴巴的钱--100元。
虽然一共要600元,可是,他的妈妈真的需要那一些机器啊!于是,我卖给了他。他兴高采烈地离开了,我的心里也不知为什么变得高兴了。
这就是我开的小店,它给我带来了快乐,我要把它开大,开到全球各地,成为家喻户晓的“懒人店”!
我是作文600字篇7
长长尾巴,高大挺拔的身躯,这是什么呢?这就是我的家族,一些白色的马。我生活在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这里有我最亲爱的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们。我们是群居动物,在这里少了一个都不行。这里有着最新鲜的青草和最清澈的小溪,我们十分热爱这里;热爱整个大草原;热爱这个大自然。
清晨,我和爸爸妈妈还有兄弟姐妹们被太阳的阳光唤醒了;被虫子的歌声唤醒了;被树叶的弹奏唤醒了;被露珠的舞蹈唤醒了。我和兄弟姐妹们一起狂奔了出去,我们十分开心。我们在这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中,无忧无虑的奔跑;自由的奔跑;疯狂地奔跑。跑着跑着,我们都十分的渴了。因为我们的视觉很差,所以看不见哪里有水。但是我们的嗅觉十分的厉害,一匹马有如十几只警犬的嗅觉。这样就算水在十几里以外,我们都能找到。我们喝完水以后,又开始狂奔了。
中午,我们不会回家和爸爸妈妈一起吃午餐。我们又一起找到了之前喝水的地方,我们在那里能吃到最新鲜最嫩最美味的青草。我们在稍感危险时会发出“响鼻”。我们利用嗅觉摄取体内短缺的物质,我们很少出现营养不良症,也很少误食有毒的草。我们喜欢甜味饲料,我们往往拒食带酸味的食物。如果草受腐,我们是拒绝进食的。我们边吃甜美着青草,边喝着清甜的水,我们十分的愉快。
傍晚,我们吃完晚饭,便站立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望着天空看着那太阳慢慢地落下,心里总是想着明天的太阳长什么样。太阳用它的余辉给这个世界画了一个美景——晚霞。天渐渐的黑了,我们启程回家了。天黑了我们只有用嗅觉闻到家在哪里,一步一步地慢慢的走回家。
我们十分的热爱这里;热爱这个大草原;热爱这个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