彷徨读后感篇1
在书城的那一夜,我彻夜未眠,却不再彷徨。吃完晚饭后,我和妈妈吵了一架,两人唾沫横飞,互不相让。吵了许久,我口干舌燥,摔门而去。口袋里还有一点钱,我去了24小时书城。我找了个靠窗的好位置坐了下来。这里可以看见月光,古朴的桌子上,还摆着一本鲁迅先生的《彷徨》。
我很快的平复了刚才激动的心情,点了杯咖啡,翻开扉页,鲁迅先生的肖像在凝视着我。翻开正文,细细的品读起来。混乱的时代,战火和硝烟,黑暗和死亡,蒙蔽了当时人们的双眼。鲁迅先生笔下“彷徨”的人们,有的无知愚昧,迷信无能;有的欺压百姓,鱼肉乡邻;还有的消极无求,彷徨一生。《彷徨》和《呐喊》,都是鲁迅早期的作品,反映了当时无知无能的人们生活在黑暗社会的现实。而正是这部经典,能启迪后人,使人不再彷徨。
夜深了,我合上书,凝视窗外,月光静静的如牛奶般洒在桌上,安静祥和,而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看着窗外的行人,彷徨的走进书城,又充实,充满知识智慧的走出。又翻翻书籍:一个彷徨的黑暗时代,被伟人们的火光照亮,无知的人们不再彷徨,走向光明美好的新时代。再看看自己:一个彷徨的我,与母亲吵架,在大街上闲逛,对学习漫不经心……
我决定了:不再彷徨!轻轻地把书放回书架,静静地品完剩下的咖啡,再真诚地向母亲道歉。不能再彷徨了。
一缕月光,一本好书,一个启示,使我寻回真我,不再彷徨。
彷徨读后感篇2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有那么一点多多少少的沉重感。其实,彷徨主要源自于责任、期盼和压力。因而,承受便是生命的一种需要的方式了。我们不可能也决不能无任何负载地来往与世,做为人,必须有所承受,承受我们需要承受的东西。在这现实与理想的王国里,我们承受着亲人与故人对自己寄予的热望和要求;在生活路途上,我们承受着来自世俗的各种恶意和善待;在情感的海洋里,我们承受人生变故中的各种打击和煎熬。
当我们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起时,就会感到周身的血液如禁锢在坛子里的葡萄酒,有一种想把这坛子打破的冲动。
其实,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问题很简单,人们从懂事的那一天起,总在努力学习适应环境,努力做到与别人和谐相处。但恰恰忽略了一点:忘记了学会与自己快乐相处。而正是在这一点,才导致了我们种种的烦恼与痛苦。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失落、欢乐和痛苦。面对自然与社会,人不可能总是胜者,就像季节不会总是春天。
我们应该让自己学会与自己的快乐相处,让自己的心灵时时充满快乐,就是自己要拥有一间常敞开着的‘健身房’,常常走进去,为自己忙碌疲惫的心灵做做按摩,使心灵的各个零部件经常得到维护和保养。
一个人只有时刻保持幸福快乐的感觉,才会使自己更加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只有快乐、愉悦的心情,才是创造力和人生动力的源泉。只有不断给自己创造快乐,与自己快乐相处的人,才能远离痛苦与烦恼,才能拥有快乐的人生。
彷徨读后感篇3
初次拿到这本书,之前没有听说过苑子文苑子豪弟兄,是看这本书快一半的时候才了解到他们二人的,青春这种东西真的不知道怎么形容,世界上没有如果,看完这本书有一种后悔,有一种冲动,想想自己也是从大学走来的,虽然我的大学不像大家通常所说的这样是在偶像剧跟被窝度过的,但是在碌碌无为的生活中毫无成就感可言。看到高潮处,还是想要再说一次,如果再给我一次高中,我会拼命努力,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相信很多人在刚毕业之初的时候都会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当然我也不例外,即使现在我还是很迷茫,不知道自己的方向……看到兄弟二人高中生活的拼搏,一路互相鼓励,共同奋斗,永远都能给自己清晰的定位,相信我们大多数人不成功都不是因为做不到,没有很好的去定位自己,没有奋斗的目标,看到这里,怎样定位自己,这恐怕是我们大多数人遇到的问题,眼高手低这应该是大家的通病,有想法才能去实施,我想首先要客服的是自己,首先要自信,敢想才能敢做,自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潜力有多大,不逼自己一把永远不知道自己潜力有多大,青春之路很苦,也很累,但是不苦不累就不能称之为青春了,在我们痛苦、彷徨、劳累的青春路上挥洒我们的汗水这应该是我们所要做的。
彷徨读后感篇4
“正义存在于人心底,还是空洞的条文中?法律保护的是受害之人,还是凶手?”
东野的第n+1本,因为不想透露一丁点儿剧情,所以今天就聊聊这本书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问题。
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都有所宽恕。相较中国,日本对其保护的更为厉害。最著名的相关案例为1997年发生在日本的“酒鬼蔷薇圣斗事件”。一名仅14岁的少年连续杀死了两名,重伤了3名小学生。还进行了分尸,寄送挑战信等凶残犯行。而正像《彷徨之刃》里快儿和敦也那两个混蛋一样,他的身份司法程序的保护,严禁被公开。仅7年之后,他就被释放重返社会。甚至还因名义上出版案件相关书籍而赚了一笔版权费。但这次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日本司法改革––无罪年龄由16岁降到了14岁,再后来日本也曾判过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罪犯死刑。“一将功成万骨枯”司法的不断改进不知还要牺牲多少像长峰这样的无辜家庭。
我一直都相信“人性本善”,但是有些未成年人真的是阴暗到令人发指。他们还没有建立完整的三观,内心却有着不符合年龄的凶残,这种有复杂因素形成的心理会简单的因为法律的宽恕而改变么?还是他们就有着自己是未成年人受法律保护可以为非作歹的念头?若他们表面承认错误内心仍生长着恶魔的种子怎么办?即使他们真心悔改,曾经犯下的错误带给加害者亲属无可言表的痛苦又怎么算?显然,对这样一群人做出最后的判定,不是单单的法律条文可以改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