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高的作文篇1

岁末而不尽一年的留恋,时间悄然逝去不可避免,我们无法捕捉每个瞬间,再次回忆又不知道记忆在哪边……

曾经憧憬20xx年的到来,又曾经憧憬以后的无数无数个未来,可是我刚刚才知道,一切都会按照自然规律有条不紊地进行。我憧憬的,我终究会经历,我未得到的,我不会去急急寻觅。而一切,尽皆如是。

我还记得几年前,我对妈妈说:“过年多好啊!”

但妈妈回答我:“是啊,过年多好,你们小孩子就喜欢过年,我们小时候也喜欢,可是现在不行了,大人们都不喜欢过年……”

我不知道为什么,于是妈妈解释说:“小孩子过一年就长大了一岁,而大人们过一年就老去了一岁。所以大人们都不喜欢过年,一过年就要老了。还是你们过年好,都快长大,多好啊!”妈妈一直在微笑着,但她却不知道,从那时起,我把这句话永远深深地记住了。

似乎,我又接着说:“妈妈,我还没有长大……等我长大了,我……”是的',我一定说了这些话,因为我还隐约记着。几年前的我经常说这样子的话,而每当我说这些话时,妈妈就会微笑。

……

而现在,这已经成了记忆,我已经长大,并且我也和妈妈一样,对于过年,少了一分欣喜,多了一分失落。过年对于我,早已经失去了吸引力,它带给我的,是对时间的无限感慨,和越来越多的匆匆。

我感觉,小时侯我喜欢过年,是因为过年的时候有一个快乐的寒假。那时,无论学多少课外班我都是兴致勃勃不知疲倦,甚至为了两个班有时间撞车而犯难,我不知道那时的我为什么这么热情。然后,过年了我还会去农村,那是我永远的无拘无束的乐园,真的永远也讲不清记忆里的那许许多多过年的故事……

但是现在,仍然有寒假,仍然有去农村的机会,但我在年末里,却没有那一份期待。我忽然明白了,小时侯的寒假,是我童年对过年的乐趣的一个载体。原来,我现在对过年热情的减退,和我年龄的增长有关。相对于小时侯,我长大了。

什么时候,我开始对过年失落了呢?

我却不知道。

如果我知道什么时候,如果我喜欢过年,如果我知道这一切是为什么,那么妈妈就不会老去,我也不会长大了。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自然规律……

老高的作文篇2

没想到季羡林,季老先生就在20xx年7月11日这一天与世长辞了。虽然他已有九十八岁的高龄,此次过世也算得上是寿终正寝,但还是引来了公众的一片寂然。大家可能不熟悉这个应当是属于另一个世纪的老人,但大家至少感谢他为这个社会所作出的贡献。

我以前也曾在电视上见过季老先生,好像是在温总理访问他的时候,或者是在他一辞“国学大师”,二辞“学界泰斗”,三辞“国宝”的时候。当时,我觉得他应当是和钱学森一样见证了近代中国的变迁、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是国家的元老级人物。所以当时我觉得他可能接近一百岁了。他既然是已经接近一百岁的人,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养生方法,那就不会那么轻易的死去。为什么那么怕他死去呢?我想他在我们心中是代表了那个年代,他参与了那些岁月。如果这样一个老人真的死了,那我们真的'会觉得那个时代很陌生,只是一群并没有经历过的人讲给另一群同样也没有经历过的人听,即使这群人是讲的绘声绘色,好像自己亲身经历过似的。本来还可以见证的离的蛮近的一个时代,却因为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的离去,这个时代是真正的要与我们告别了。他与钱学森、华罗庚等那一些人是那么的一样,能见证同样大写的那么一群人的存在的一个老头去世了。这个时代也最终是迎来了它“冬天的末息”。

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也。”在这种时候,究竟是庄子说对了,季老先生一朝功散。

还是季老走过的九十八个岁岁月月是真真实实存在过的,他所学的知识令他离开时有一个高尚的灵魂呢?人生命有限是绝对的,那是在这短暂的生命中什么事也不做,还是即使生命短暂,也还要做许多事的好呢?看季老吧,他学贯古今,才通中外,精通十二国语言,将死之年还在勤勤恳恳、孜孜不倦地工作着。他用一生做着他认为应该做的事。

别人可以哲学的认为庄子说的是对的,季老没必要在这么老的时候还这么认真的工作,应该安享晚年。我只觉的季老也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与西方那些到老还做些莫名其妙的事的老头一样,只不过他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一种方式。面对生命的尽头,仍然面不改色,坚持以自己的方式走到生命的尽头,这才是一个老头值得尊敬的地方。

老高的作文篇3

记得,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那个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一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看到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或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要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早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在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的今天,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佛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环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级阶梯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深情地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现在她已长眠,但她虽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却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那让我再来说一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老高的作文篇4

“妈,你知道吗?我不想陪你慢慢变老!”

岁月总是那么无情。不经意间,它已在母亲的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母亲那本来就消瘦的脸庞显得更加苍老。有一天,我望着母亲的背影,哭了。因为我是一个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因为我是一个太坚强而又太脆弱的人。我对母亲的爱,曾没有开口对她说过,可是母亲却在我的背后为我布置了一片灿烂的星空。

于是,我便把对母亲的爱留在了梦里。于是,时间也就这样从我的梦中一点一点地逝去。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一直是一个懂得爱惜自己的女人。但不知何时起,母亲变了,变得年轻了。

“你说这样穿怎么样,好看吗?行不行?”“我想要一个紧身一点的裤子……”母亲开始问我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当然,有时我会被问得摸不着头脑。以前,这是从来都不会出现的情况。但由第一反应,我耸耸肩膀,笑了笑:“挺好看的.,不错。”再后来,我就变得习惯了。有时,也会时不时的夸她两句:“哎呦,变年轻哟”“妈,今天穿得那么Fashion”听到这些话,母亲会开心地笑起来,但也不忘自我嘲笑一下:“背后看十八,正面看八十。”笑起来的母亲就像得到老师表扬的孩子一样,那么高兴。

从此,母亲变得越来越孩子气了。

有一次,我和妹妹正躺在床上看电视,妈妈走了进来,对我们说:“今天,我又换了几个旧式的五角的硬币”我翻过身来,苦笑:“不会吧!妈,你不会受到我的“怂恿”,“太深了吧,干嘛又换。”因为一开始是我想换几个旧式五毛铜币收着玩的,所以就“怂恿”了母亲替我收着点,谁知道,母亲竟会这样热心。”“可我就是想换。”母亲一脸无辜相。“收着,挺有意思的。”说着,就掏出那个钱包,“当当”清脆,悦耳。母亲会心地笑了。

母亲陪我走过了青春的岁月。虽然我知道,时间不会倒流,也许,未来的时光会洗涤一切的记忆。我不想再把对母亲的爱藏在梦里边。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在纸上郑重地写下了埋藏在我心里多年的意愿:

“妈,我不想陪你慢慢变老!”

老高的作文篇5

小时候,你用筷子夹取地板里扁平的弹珠和星辰,我用汤勺打捞碗里零碎的豆花和童话。聪慧的动情树最能领悟二十的童话,任由时间在眼前嬉戏,却依然坚持自己的风采。

春天,小草拂着裤管悠闲地哼着小调,挑逗着阵阵轻风。我们从温热的空气中感觉到轻风害羞的脸庞。春风抚慰着蓝天,只留下清澈的如海一般的湛蓝。俏皮的阳光坏坏地调戏着大地上的老朋友,骄傲地炫耀着自己高贵的金色。幸福的风筝享得春风的眷顾,博得阳光的青睐,在高高的空中收集我们欢快的背影,折成名叫自由的纸飞机,放飞单纯而美好的梦想。

夏季,季节在热情里扬鞭,风干空气中所有的忧伤因子。夕阳摇摆着臃肿的身姿,想路的尽头慢慢晃去,还不停地回头望望,眼中流出无限眷恋幻化成一幅壮丽的织锦。最后如醉汉一样颓然倒下消失在无尽的`黑夜中。山下的溪水奋力地向上跳跃着,不舍夕阳的离去,多么渴望最后再感受一下夕阳那吹弹可破的肌肤的温柔。今晚,歌声安息在草丛里,蟋蟀在仔细修复着那韵律十足的声带。光电沉沦夜色深渊,萤火虫也害怕夜的深沉,彻夜电灯入眠。暗夜将尽,每棵树都踮起脚尖虔诚地等待朝阳的亲切拥吻。

秋天,落叶不顾风的挽留奔向新朋友的身边。和它一起背靠背,幸福地细数珍藏的悲欢,秋风时不时地过滤出它们爽朗的笑声。年迈的杨树下反复地回放着我们围绕着树叶旋转出的游戏。甜美的果香疯狂地侵入鼻息,成功地引诱出我们的口水,随之上演的是我们的脚印铺盖果树记忆的轮廓,伙伴的笑容在果树下安眠。

冬天,田野彰显恬静的素养,素颜朝天要多纯洁就有多纯洁。银铃般的笑声串联密密麻麻的脚印,编织出一篇透明而纯真的童话。水晶般的“蝴蝶”缠绕着最新鲜的梦想,在空中旋转出最美丽的笑容。空中飞满满紧紧相拥的“蒲公英”,落在我们的身上演绎烟花的璀璨,让快乐定格在没有落幕的童话之中。

年复一年,方格窗里的时间已经生锈。晾晒在沙滩上的童话在阳光下保鲜。我相信,我您呢个丈量出那些融入金沙中纯真的尺度。终于有一天,我也会乘坐缠绵的花香,追寻蝴蝶曾经匆忙逃难的足迹。我在那熟悉的树林里,抬起珍藏我们儿时脚印的树叶,放在我的心上,那种轻盈泛起的金色光芒,想一阵悄悄地私语——儿时的童话不会老。

老高的作文篇6

老高胖了。我倒没说什么,她反倒说我瘦了,都瘦脱相了,一时间竟没认出我来。我一边应着她的话,一边在一旁痴痴的笑。

老高是我初中的第二任班主任,已经年过四十,自称高大娘,很是平易近人。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学校的大礼堂,年级组组织学生听演讲。那时我坐在老后面,根本看不清台上人的脸,只能认出颜色,听着一点声音。只见那人一身黑衣,风一般地走出来。为我们讲解地理。过程中,我竟听到了“宝宝长、宝宝短”之类的词,心想:吓死宝宝了,演讲竟然还能这么玩。之后,因为第一任班主任怀孕的原因,她便接下重担,挑起了初160班这个家。

初中三年好短,转眼,我都已经高二了。

老高还是以前那副模样,衣不着边,宽松简朴,素面朝天,还微微有些有些蜡黄。初中的时候,经常带着我们干些无厘头的事儿。早上一到教室打开《论语》,一番“知乎者也”从教室上空飘出来。快上课了,赶快读《心经》:“色不亦空,空不亦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朗朗上“空”。有时,竟让语、英老师在外面好等。那三年里,竟是每一天都没落下。闲时放假,她还会带我们去森林公园捡垃圾,带我们去明德堂看志同道合的人谈论人生,带我们吃喝玩乐,给我们讲人生大道理,天南海北地谈,从今朝讲到古往,从中国认到海外,畅所欲言,无所不谈。

我是在狭窄的.楼梯口碰到她的,一见面就张着俩大眼睛看着我,盯着我好一会儿,才说:“唉,你怎么瘦了,都瘦脱相了,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之后又问我怎么样,过得好不好。我回答好,好,一切都挺好的。她问了好几遍。最后,她跟我说,有什么用得到她的地方就去找她。我也只是说好,一定一定。之后我便买了个蛋,匆匆忙忙的赶回去了。

她还是原来的模样,我却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

老高,我想你了,但是一切都不可能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