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人间有味》有感篇1
最开始看到这本书时是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以渲染的手法将原来以白色为底单调的画面变得有立体感,从中透出淡淡的古典气息。所以自己觉得这样颇有古风的画面感,加上令人难以琢磨的书名,这本书一定是讲有关于抒情,怀古,类似于《人生若只如初见》般的词句。便打算做一回文人去领教一番,细细读后却发现……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现实生活写的淋漓尽致。在这个匆匆忙忙的大都市的生活中,学生们习惯了每天在学业中奋斗,上班族习惯了上下班挤地铁、挤公交,每天起早贪黑的忙碌日子,老人整天为家里的大事小事操劳这,操劳那。每个人每天都是满满当当的,没有时间去顾暇其他的事,没有时间去享受生活,体验生活。在这本书中描写了生活里的许多事物,由很多很多微小的事物从而引出生命对于我们而言所谓的真正意义。作者于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现实的打击中,许多人被“折磨”的千疮百孔,将幼时稚嫩的想法抛至远出,不再提起,早就遗忘在角落中。真正可以做到坚持初心的人已是少之又少,更何况是那些真正达到想心中执念的人,恐怕是寥寥无几。这样太难太难,毕竟所有的想法最终都是要回归现实的。
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去世界的各地去旅游一番。自己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世界各地许多美丽的景色和可口的食物。而在这本书中作者讲述了她在旅游的过程中想到的许多事,有感而发,分享她在旅游中点点滴滴的小事,甚至小至一件物品。
读《人间有味》有感篇2
如果不是在“叙事者·共读”里,我永远不会读汪曾祺的书,但是,四月份共读书目是他的《人间有味》,恰逢我能够静下心来的心态,于是,感觉不错,尤其是无聊的时候,看本书吧,茶桌上好几本书,翻看之后,兴趣不大,就起身去寻找我的《人间有味》。
那么这本书的魅力是什么呢?首先,我觉得这本书没有世俗的一些东西,比方说铜臭味,比方说名利场,比方说成功学,更没有美色。而有的是什么呢?我觉得,如果只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幸福”。
汪曾祺的童年是幸福的,有父亲的陪伴,三位母亲的喜爱,还有三婶的偏爱,所以,汪曾祺从小就是生活在衣食无忧,备受疼爱的环境里。
汪曾祺的求学生涯也是幸福的,读到他的书才知道,他的很多书是在茶馆里写成的,并且,他的大学时期,风气很正,大家都是读书,码字,起码他是在这个圈子里。
我最羡慕的是汪曾祺后来的生活,可以去老舍家里做客,和老师沈从文密切来往,还有赵树理,总之,想到一句话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多么令人向往,大家以文为友,高聚一堂,期间思想的碰撞,情感的`交流,真是其乐融融,令人难忘。真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至于汪曾祺所遇到的美味,则更是不胜其数,当然,还要遇到他这位“什么都敢吃”的美食家。至于美味,我也略有感触。
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大约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过年的时候,住在农村的我们一家子进城采购年货,买了好多好吃的,其中就有肉制品。回到家里,大人切了一个肉球,哇,那叫一个香啊,类似于今天的金华火腿,我拿着一片,站在家里小院子最南端、也就是前边邻居的屋后墙跟的几棵杀了好几年的横着放的榆树棒上,上下荡呀荡呀,吃呀吃呀。边玩边吃,那心情,可来劲了。
到了现在的城里,吃过无数的酒席和饭店,最喜欢自己家跟前的一家馆子。小河虾上来了,那叫一个“酥”。原来吃小河虾嚼完之后,只剩一嘴皮,吱吱楞楞的,现在,小河虾的须子都很舒展,只不过炸的透酥,本来的皮硬倒成了亮点,吃不够的感觉。接着上来三鲜馅的饺子,咬开看到韭菜还是嫩嫩的绿色,入口是生韭菜的辣,但随之而来的,是满口的鲜,最后是美,味美。
除了食物,我觉得啤酒也是可以说一下,可能由于我姥爷是橱子,我妈妈喝酒,我爸爸也是好这口,而我,有点小酒瘾,但我没勇气挑战白酒,有一年我和爸妈带着一瓶好酒去看我二大爷,在饭店坐定上菜之后,我给他们倒完酒之后,爸爸怂恿我喝口尝尝,我遵命端酒,喝了一大口,我尝到酒的绵柔之香,从此吓得我对白酒是敬而远之。因为,我感觉到了未来的危险,凡是这样的事,我都是决绝地告别。但我允许自己来点啤的。
尤其是夏季,炎热酷暑,来个凉菜,再来个肉串,喝上一口,有点苦,有点麻,真是爽口。这大约也是人间之味,也可能是人生之味。
人间有味,人生在于遍品之。

